《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公布,当建立定点医药机构、人员等信用管理制度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已经2020年12月9日国务院第11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宣传司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抽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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