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泽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 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信用临汾

安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泽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 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0/12/15 17:36:03 |来源:安泽县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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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泽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

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安泽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安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泽县企业投资项目

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晋政发2017〕51号)、《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晋承改办发2018〕1号)和《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工作试点工作的通知》(临政办明电2018〕17号)精神,为切实做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按照安泽县企业投资项目试行承诺制实行无审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对工作方案涉及任务进行细化,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充分发挥县企业投资项目试行承诺制实行无审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机制,建立工作专班,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扎实推进各项任务和措施的落实。(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县企业投资项目试行承诺制实行无审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行政审批中心集中受理、相关单位联动的工作机制,落实改革试点方案,制订工作方案,确保试点顺利落地。(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局

三、县直有关单位按照试点方案的具体要求,制定企业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的统一清单,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各级政务服务网站公开发布。(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直有关单位)

四、县直有关部门统一使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网上申报、平台赋码、并联审批、信息共享、协同监管、限时办结。各部门在审批过程中需委托中介服务的,中介服务事项及其委托办理过程要纳入在线平台运行,接受监督。(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直有关单位)

五、制定部门具体负责政府统一服务事项、企业承诺事项等流程、操作办法等细则。(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

六、制定事项容缺处置的适用范围、操作程序等相关细则。政务服务窗口可先予以受理,审批部门可同步开展审查。(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中心、县直有关单位)

七、制定部门监管服务办法,充分运用企业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抓住承诺、开工、建设、验收关键节点,切实加强全过程监管。(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

八、落实《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制订本部门信用惩戒办法,充分运用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监管信息录入工作,建立健全各类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价机制和“红黑名单”制度,对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

九、严格落实《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中介服务管理办法》,采取招投标等市场化竞争方式选择中介机构,规范收费标准、服务流程、办结时限等,建立以审批质量、审批效率、服务水平为核心的图审评价体系,规范促进中介市场发展(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直有关单位)

十、在行政审批中心设立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服务窗口集中受理,负责组织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承诺制流程具体实施。(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中心、县直有关单位)

十一、多图联审部门根据业务职能同步联合审查,审查意见在规定时限内由受理窗口统一回复。(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中心、县住建局、县人防办、县消防队、县气象局等单位)

十二、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目录,对报建阶段所设收费事项,变多头多次缴费为“一费制”,统一收费事项、收费标准。(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十三、制定政府统一服务事项经费预算管理办法,政府统一服务事项涉及费用统一由财政支出(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十四、县直有关部门要围绕事项统一清单、操作细则、中介服务管理、容缺处置、监管服务、信用惩戒等配套制度进行培训。(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

十五、完善耕地占补平衡机制,规范县域内指标调剂统筹安排耕地占补平衡,保障项目用地占补需求,通过盘活现有存量低等级的补充耕地指标,以“补改结合”方式按照面积、地类、新增粮食产能值分类补充的方式落实占补平衡。(责任单位:县国土局)

十六、加快拓展在线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的技术功能,尽快实现统一清单告知、统一平台办理、统一流程再造、统一多图联审、统一收费管理“五统一”办理。(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直有关单位)

十七、建立多图联审数字化平台,整合住建、人防、消防、气象图审环节,实现互联网+图审。(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中心、县住建局、县人防办、县公安局、县消防队、县气象局等单位)

十八、深入发掘报建审批流程中可改进的环节,持续优化事项流程,不断完善制度设计。需要修订地方性法规的,要充分研究、及时修订。需要提请省、市政府或省直有关部门授权的,要认真研究、积极争取,不断拓展改革空间。(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

十九、各单位要强化项目台账管理,每月13日、28日报送试点进展及项目信息,围绕企业需求,定期梳理工作建议,总结创新做法,对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即时解决。(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中心、县直有关单位)

二十、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季度定期开展调研,把握工作进展。切实履行试点运行、督查考核的职责,采取不定期抽查、定期考核、排队通报等方式,督导此项工作扎实推进。(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直有关单位)

二十一、开展改革成效评估,引入第三方评机构,对承诺制改革成效进行全面评估。2019年初完成。(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直有关单位)

 

附件:

1.安泽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事项清单

2.安泽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总流程图    

3.安泽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时间表

安泽县任务分工时间表.pdf

安泽县总流程图.pdf

安泽县-试行承诺制事项清单.pdf



 

 

 

                              

                        安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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