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13日电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理一起利用电商平台退换货政策非法牟利案件,被告人张某从某电商App购买奢侈品后,以产品质量问题为由,将仿品寄给商家冒充原物要求退款并数次得手,被以诈骗罪当庭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于今年5月7日和5月13日,通过某款奢侈品交易App平台,分别以人民币5958元和19226元的价格购买了香奈儿黑金方糖手表一块和卡地亚玫瑰金镶钻戒指一枚。此后,张某均以产品质量问题为由,将仿品寄回原公司冒充原物要求退款,并获得受害商家的全额退款。
今年8月19日,张某再次以17216元的价格从该款App上购买一个香奈儿银色时尚链条斜挎包。张某以产品经过鉴定为假冒商品为由,将一仿品寄回该公司冒充原物要求退款,并在小红书等网站宣传该App售卖假货,以此向平台威胁3倍索赔未果。因受害商家报案,张某于今年9月2日被抓获归案,涉案的部分物品被起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张某系犯罪部分未遂,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法院对其予以从轻处罚。因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并责令被告人张某退赔被害商家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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