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项目投资和营商环境的通知》政策解读-信用临汾

《关于进一步优化项目投资和营商环境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2020/12/23 9:59:48 |来源:临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阅读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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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项目投资和营商环境的通知》,现将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今年省委省政府强化“项目为王”的鲜明要求,把项目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将山西高质量转型发展推上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为深入贯彻全省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全市项目投资和营商环境,加快优质项目落地,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等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起草了“标准地+承诺制”“要素跟着项目走”“领办、代办、专办、一网通办”三个实施方案。之后,市政府多次研究讨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十数次进行了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关于进一步优化项目投资和营商环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正式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通知》是我市打造“三对”“六最”营商环境的重大举措,是加快推动项目建设的重要保障,将成为今后一段时期全市上下优化环境的具体行动指南。《通知》主要包含“标准地+承诺制”改革、要素资源配置、审批服务优化三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为“标准地+承诺制”实施方案。明确“标准地”出让条件:完成相关区域评估,确定规划标准、单位能耗标准、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和亩均税收等标准,完成项目动工所必需的“三通一平”等基本条件。提出“标准地+承诺制”改革目标任务:加快承诺制改革步伐,推动新建工业项目办理由事前审批向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服务转变,实现一般工业项目“全承诺、无审批,拿地即可开工”。并按照出让前准备、按标出让、审批服务、按标施建、对标验收、监督管理等六个主要环节,对新建工业项目“标准地+承诺制”进行全流程管理,进一步简化、优化、标准化工业项目供地程序,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缩短项目落地时间。

第二部分为“要素跟着项目走”实施方案。由市级统筹全市土地、能耗、产能、污染物排放总量、水资源、资金等要素资源,对国省市三级重点项目、“两新一重”“六新”项目、市级以上开发区(产业集聚区)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重大社会民生项目等进行要素保障。具体要素保障流程为:要素资源首先在县域内进行配置,对于要素需求量较大、本县域无法自行解决的项目,由项目所在县级要素管理部门向市级对口部门提出申请,市级对口部门在收到申请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研判,提出初步意见,提请市要素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对于市要素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给予要素保障的项目,市政府出具会议纪要,由相关要素管理部门和市县两级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落实,加快要素保障支持和审批事项办理。“要素跟着项目走”实施方案通过进一步优化要素资源配置机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扩大要素供给总量,破解重大项目要素瓶颈制约,为项目落地提供保障。

第三部分为“领办、代办、专办、一网通办” 实施方案。对全市范围内、符合产业导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领办、代办、专办、一网通办服务,构建更科学、更便捷、更高效、更阳光的项目审批服务体系,提高办事效率,优化项目审批环境,打造临汾公共服务品牌。市县两级对建设内容单一、投资规模较小、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单纯设备购置类项目、信息化项目、部分改扩建项目实行领办服务;对涉及多部门的、相对复杂的项目,投资额在1千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项目实行代办服务;对省、市重点项目,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的项目实行专办服务;通过统一的审批管理体系,依照网上申报、窗口受理、材料分送、审批办理、办结送达的流程加快审批进度,实现纵向贯通、横向联通的“一网通办”。具体工作流程为:项目单位提出申请,工作人员进行对接,符合领办条件的项目,由领办员带领办理人直接去相关审批窗口办理审批事项,符合代办条件的项目,由代办员代替委托人办理审批事项,符合专办条件的项目,指定专人负责,进行全程跟踪督促办理。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下一步,市政府将强化工作落实,每季度对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三个实施方案情况进行督查调研和成效评估,年底汇总并考核打分,对工作成效显著、项目建设取得积极进展的,给予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力、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的,将视情况进行约谈或问责,确保行政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项目投资和营商环境得到切实改善,高质量转型发展得到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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