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金融检察微课堂:29岁基金操盘手因“股票对倒”招来牢狱之灾-信用临汾

【风险提示】金融检察微课堂:29岁基金操盘手因“股票对倒”招来牢狱之灾

日期:2020/12/24 0:00:00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阅读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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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归高知、家庭美满、年轻有为,29岁的李某原本有大好前途,却因欠下巨额外债,违法动用私募基金账户进行一系列股票对倒操作,侵吞了80余万元基金财产,终致牢狱之灾。12月16日,经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李某被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案情回顾

李某是上海一家私募基金投资公司的股东,同时担任风控总监一职。他通过公司发行了三支私募基金,并担任基金的销售和操盘手,年纪轻轻,可谓有大好前途。然而,李某结交了几个朋友后四处挥霍,钱不够便到处借债。当他醒悟过来时,债务已高达360万元。当时,年关将近,追债人陆续上门,陷入窘境的李某打起了手下基金的主意。

李某手下的A基金还在封闭期,且只有一个投资人,于是他锁定了这个“冤大头”。

2019年12月,李某通过公司发行了私募基金A,这位投资人经朋友介绍与该公司签订了合同,花费人民币500万元投资了A基金。因基金投资最少要两个人,李某遂用妻子名义也投了100万,后李某赎回了这部分资金。李某起初认真管理这支基金,曾盈利30万,然而,随着追债人不停上门,李某决定利用这支基金解燃眉之急。

2020年1月,李某向母亲张某借来股票账户,开始进行对倒操作:第一步,私自将交易对手账户改成其实际控制的张某股票账户;第二步,利用管理基金财产的职务便利,操纵基金账户,通过盘后大宗交易的方式,以高于当日收盘价的不合理价格从张某股票账户内购买股票;第三步,次日,李某再操纵基金账户,以低于当日收盘价的价格将同样数量的股票卖回至张某股票账户内。

上述对倒操作造成了基金“高买低卖”的异常现象,仅这一次操作就给公司带来了30万元的损失。然而,李某仍然不收手,在之后一个月中又陆续3次以低于当日收盘价的价格将基金内的股票售卖给其实际控制的张某账户,后通过市场价抛售这些股票,累计获利81万余元,被其用于还债。虽然李某想等疫情好转后重整旗鼓、扭转亏损局面,但事情已经不可挽回。

李某的对倒操作触发了证券交易所的警报,2020年1月至2月,上交所向托管证券公司先后发出协查函和警示函。与此同时,投资人也关注到基金的跌幅远远超出同期股市,遂向该公司质问。李某谎称受疫情影响,股市表现萎靡,是正常的投资亏损。投资人要求立即清盘,后以投资人决议的方式申请解散A基金,最终收回了投资款,累计亏损达114万元人民币。2020年7月,李某在其住处被警方抓获。

经检察机关审查,被告人李某利用担任被害单位基金公司风控总监且管理经营基金财产的便利,实施利益输送行为,从中非法获利81万余元,共计造成该基金公司财产损失87万余元,涉案金额较大,根据刑法第271条的规定,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案发后,李某家属向基金公司退赔了118万元,被该公司用于赔偿投资人损失。后李某获得了该公司谅解,酌情可以从轻处罚,检察机关建议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检察官提醒

证券从业人员应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履行托管义务,一旦有违法行为,将自毁前途。另一方面,相关投资公司和监管机构也应加强职务廉洁教育,严格禁止非公平交易、利益输送、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等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从制度及技术层面堵塞漏洞,促进证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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