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偷逃高速通行费180余万元 被告人最高被判刑13年半-信用临汾

【风险提示】偷逃高速通行费180余万元 被告人最高被判刑13年半

日期:2020/12/22 0:00:00 |来源:新华社 |阅读次数:0

分享到

新华社石家庄12月21日电 用假车牌上道领卡,破坏高速护栏下道,成功逃费后抽成,累计逃费180余万元……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张某等11人1年至13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人民币3000元至40000元不等的罚金。

2019年9月21日,河北省高速路政部门配合公安部门经过多昼夜蹲守,在境内的青银高速将一辆逃费货车截获,涉案司机尚某、带车人张某等被当场控制。经查,尚某等人驾驶的货车由张家口向石家庄市高邑县运送瓷土,上高速时先用假车牌上道领卡,由带车人张某负责破坏青银高速护栏等设施下道,逃费成功后,张某从中抽成。

经进一步调查发现,从2019年3月至9月,共有7辆货车分别与带车人张某联系,多次实施偷逃高速通行费行为。因大部分涉案车辆超载(车货总重超过49吨),且路途较远,高速通行费较高,平均一趟可以偷逃上万元。经第三方机构审计认定,这7辆车、11人逃费金额累计183万余元,系有组织的逃费行为。

涉案人员对非法逃费行为供认不讳,截至宣判日,累计退赔通行费1187525元。


站内文章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x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临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版权所有 2019

主管:临汾市人民政府    承办:临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办:临汾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晋ICP备2024037433号 网站标识码:1410000072

网站建设: 北京乾元大通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