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贷时心动,还款傻眼——一些网络贷款猫腻多!-信用临汾

【风险提示】贷时心动,还款傻眼——一些网络贷款猫腻多!

日期:2020/12/28 11:34:12 |来源:新华社 |阅读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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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钱花不用急、手机号就能借款、万元日息低至一瓶水、还不上可分期……”打开网络,类似极具诱惑的贷款广告不时跳入眼帘。网络贷款真如宣传中那般美好吗?记者调查发现,在一些社交平台上,网络贷款广告通过构建消费场景、夸大宣传等套路,诱导借贷。

专家认为,不规范的网络贷款营销需加强治理,社交平台也应加大对相关广告的审核管理,人们也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借贷观。

他根据社交平台广告借了一笔钱,还钱时傻了眼

“你还在用黑网贷吗?选择正规大平台,日利率低至0.027%起,还不上还可以分期。”玩手机时的一条广告,让22岁的汪明(化名)陷入了噩梦。

今年4月,着急用钱的他在社交平台上刷到了一则广告。心动之下,他打开了广告上的链接,成功借款6000元,没想到还钱时却傻了眼:“每个月还597.5元,12个月共还7170元,年利率接近20%,比广告中宣传的利率多了近一倍。”

为了堵窟窿,汪明开始“以贷养贷”。直到贷款逾期,催收电话频频骚扰,“爆通讯录”的威胁犹如一柄悬在他头上的剑,他才不得不向家里坦白,在家人的帮助下还清了贷款。

成功“上岸”的汪明终于卸下了心里的石头,并在社交平台上劝导人们不要“以贷养贷”。但令他担忧的是,一边是有人在高额利息、催收威胁中挣扎,另一边,打着“轻松易得”的旗号拉他进入网贷漩涡的广告,依旧大行其道。

记者在社交媒体上发现,部分网络贷款广告惯于通过情景构建的方式鼓励超前消费,直击一些人的痛点:办公室中最不起眼的女生摇身一变成了“女神”,原来是通过网络贷款自我投资;爱宠的进口狗粮太贵,网络贷款后宠物不用“断粮”;想要培养高雅爱好做“名媛”,网络贷款买了一台钢琴,分12期还款轻轻松松……

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贷款平台通过网络开展营销活动本无可厚非,但应更加规范。一些网络贷款广告中存在误导行为,刺激过度超前消费,且未充分披露相关信息,有可能导致部分人多头借贷、过度贷款。

“套路”多多暗藏陷阱侵害用户权益

网络贷款广告一般通过申请方便、利息低、可分期、安全可靠等“卖点”,吸引用户点击申请。但记者发现,一些广告存在夸大宣传,轻松借钱的背后是满满的“套路”。

记者在某贷款平台的广告中看到30天免息的推广,但查询详细条款后发现,所谓30天免息,是指借款12期,按期正常还款,最后一期才能使用“免息券”,提前还款、逾期等均不可使用,且最多免息56元。

25岁的张琳(化名)告诉记者,11月中旬,她通过某贷款平台借款12100元周转,一周后,想要提前还款的她发现需要还完12期的全部利息,共计还款14582.92元。“广告中打着30天免息的旗号,怎么提前还款还要收12个月的利息呢?”

还有部分网络贷款平台通过低利息吸引客户贷款后,再通过收取高额“服务费”的方式提高还款金额。网友“程文君myway”称:“在某分期上借了10000元,分12期还,每月还款金额1004.33元,但没想到除了利息,每个月还有129元的服务费,一年下来,还款总金额13599.96元,年利率达到35%!”

部分平台所谓的“安全可靠”的背后,等待用户的却是隐私泄露、暴力催收。记者查询一些网络贷款平台的隐私条款发现,用户申请贷款时,平台会读取用户的手机使用习惯、设备信息、通讯录等信息。“程文君myway”称:“因为工作原因,资金链断了导致贷款逾期,我没说不还,但平台爆我通讯录,现在身边朋友、客户都知道了这个事。”

网络贷款营销行为应加强规范

南开大学金融学院教授李全认为,一些金融科技公司在业务推进的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的营销行为,须加以制约。

事实上,早在2017年12月印发的《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开展金融广告治理工作的通知》中,就强调加强金融领域广告行为管理,建立并完善金融广告治理长效机制。其中提出重点关注持牌机构利用新媒体渠道发布广告和进行宣传行为的合规性。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起草了《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也提出督促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加强经营管理,规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等,依法收集和使用客户信息,不得诱导借款人过度负债。

李全建议,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对相关违规事项或有可能在业务发展中触碰规则的事项,制定自查清单,引导相关广告运营合规、有序发展。

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院长彭正银说,针对一些夸大宣传、具有诱导性、风险性的网贷广告,社交平台有责任通过制定规则、算法治理等方式进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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