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市级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职显成效-信用临汾

临汾市市级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职显成效

日期:2020/12/28 16:26:30 |来源:临汾市司法局 |阅读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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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临汾市司法局不断实践人民监督员管理新模式,与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沟通、完善协作机制,相互配合,共同扎实推进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职,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日常管理,完善选派程序

在前期《临汾市人民监督员选任实施办法(试行)》、《人民监督员履职工作细则(试行)》等文件出台的基础上,今年,临汾市司法局进一步完善人民监督员选派程序,形成司法局选派、监督员履职、检察院反馈的衔接联动机制,为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和及时获得成效反馈进一步奠定了基础。

二、积极参与监督,依法担当履职

市级人民监督员对涉及公开听证、公开审查、宣告送达、检察工作通报等进行了有效监督,同时积极参加市、县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启动仪式等活动。据统计,今年,市级人民监督员参与市、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监督等活动共计72次,参与人数达118人次。此外,人民监督员积极受邀参与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司法行政机关开放日暨‘七五’普法成就展启动仪式”和临汾市第四届普法短剧“微视频”“微动漫”评选活动。人民监督员的良好形象,获得了社会和检察机关的一致好评,提高了群众人民监督员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和满意度。

三、加强沟通联动,提升能力素质

临汾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了临汾市市级人民监督员座谈会,邀请市检察院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的负责同志,对《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进行讲解,同时就开展好我市人民监督员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为共同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建言献策。不定时在市级人民监督员微信群发送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人民监督等政治及监督员业务学习资料,供监督员日常自学,提升人民监督员政治及理论素质。

四、落实经费保障,按时发放补贴

将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及履职相关经费纳入财政经费预算加以保障,依据《人民监督员工作保障制度(试行)》,累计发放人民监督员案件活动补贴29400元,进一步规范了人民监督员管理,全力做好人民监督员服务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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