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金融检察微课堂:认清“财经美女博主”“资深分析师”的真面目-信用临汾

【风险提示】金融检察微课堂:认清“财经美女博主”“资深分析师”的真面目

日期:2021/4/7 0:00:00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阅读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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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家住上海市徐汇区的小覃对炒股并不了解,但她手头上有点钱,总想着“杀”进股市发点小财。2020年3月底,她在微博上看到一个叫“M玲玲”的财经大V,是位“美女博主”,一直在网上发布炒股赚钱的消息,还说可以带着别人一起炒股。做着发财梦的小覃私信对方后互相加了微信。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对方要求小覃先支付“会员费”,才能跟着自己投资炒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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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覃为了早点赚到钱,交给对方2000元“会员费”,对方说收到钱后就会推荐好的股票;后来对方又说交2000元“学费”,交钱后会教小覃如何炒股。小覃先后通过微信转账4000元成为了“VIP会员”。对方告诉小覃,自己名叫“张玲云”,并推荐了几只股票,让小覃赚了2万元。小覃对“张玲云”这位“炒股大师”深信不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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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张玲云”说,如果想要获得更大的收益,可以将资金直接交给她,由她代为投资操作,盈利三七分成。基于之前的收益,又想着“坐等挣钱”的好事,小覃在2020年4月初分两次共转了10万元给“张玲云”。然而,对方此后再也没有跟小覃说过股票投资的情况。不久后,在小覃的一再追问下,“张玲云”告诉小覃钱已经亏完了,小覃要求看亏损的交易情况,“张玲云”则称系统更新,消息都没了。小覃这才发觉受骗,向警方报了案。

“她微博和微信的头像就是她本人,是一名26岁的女性。”小覃报案时信誓旦旦地对警方说。

2020年6月11日,犯罪嫌疑人周某在外地被抓获。令小覃没有想到的是,骗她买股票交“学费”的“财经美女博主”竟是一名男子。

周某到案后交代,自2020年3月起,他假扮成“资深分析师”,在微博上公开发布股票的消息和点评。股民可以通过微博向他咨询问题,请他帮忙推荐股票,有些股民还添加他为微信好友。

“当时为了吸引更多人的注意,我把微博身份信息设置成女性,微博头像是女孩子的照片。”周某交代。

在小覃支付了4000元“会员费”和“学费”后,周某向小覃推荐股票,一段时间里让小覃赚了不少钱。然而周某盯上的不只是这区区几千元,还有被害人的投资本金。当小覃转了10万元给周某后,周某立即用这笔钱还了自己的网贷。小覃一直追问股票投资的情况,周某便多次搪塞她。直到2020年4月底,因为小覃每天都追问股票投资的情况,想要把钱拿回来,周某直接把小覃的微信号“拉黑”了。

经徐汇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徐汇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检察官说法

本案中,被告人周某在微博上公开发布股票信息,推荐股票,并通过微信等方式面向他人非法从事股票投资咨询业务。其间,周某冒充女性,向被害人覃某虚构其可以推荐股票、代人炒股赚钱的事实,骗取覃某的信任,互加微信好友,随后,周某要求覃某支付推荐股票的“会员费”“学费”及代为炒股的资金,覃某以微信转账方式共支付给周某10.4万元。周某将上述款项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并切断了和覃某的联系。

检察官提醒投资者,开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必须经过依法批准才能实施。以营利为目的在网络上公开“荐股”,是非法经营行为。很多诈骗分子利用投资者急于通过股市挣钱的心理,在社交平台上散布信息,实施诈骗犯罪。看到网上所谓的“荐股”信息,投资者应坚决不听不信,不要把“大师”的话当作金玉良言,更不能轻易把资金直接交给他人代为炒股。投资人必须擦亮眼睛,若要咨询相关业务,应当向持牌的正规投资咨询机构进行咨询,决不能轻信网络上所谓的“专家”。(上海市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上海市徐汇区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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