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临汾市中心支行:18项举措助力疫情防控阻击战-信用临汾

人民银行临汾市中心支行:18项举措助力疫情防控阻击战

日期:2021/4/6 0:00: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阅读次数:0

分享到

临汾新闻网讯 2月3日,人民银行临汾市中心支行出台《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加强信贷支持和做好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引导全市金融机构将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积极落实金融支持抗击疫情的18项措施,用实际行动诠释金融业的责任与担当。

  一、坚决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适度的政策要求。提升再贷款、再贴现、常备借贷便利等政策资金的使用效率,鼓励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采用“先贷后借”方式积极申请再贷款,优先对疫情防控和民生领域票据进行再贴现,优先对支持防疫的金融机构发放常备借贷便利,全力将政策资金尽早投放至金融机构。

  二、全力满足疫情防控领域重点企业的融资需求。金融机构通过制定专项金融服务方案、安排专项信贷额度、开通专项审批通道等方式,积极对接医药产品和防疫器械制造、公共卫生设施、重要生活物资生产领域的信贷需求。精简审贷流程、提高办贷效率,主动对全市定点医院、隔离服务场所等单位提供融资服务。

  三、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金融机构对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通过续贷办理、增加授信、延长还款期限等措施,支持相关企业渡过难关。加强对劳动密集型优质企业的融资服务,加大对企业复工复产支持力度,发挥好金融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保障作用。

  四、积极提供优惠利率支持。为疫情防控领域和民生领域相关企业优化放贷条件、缩短审批链条,推动降低融资成本。与政府职能部门加强沟通,主动对接生产、运输和销售重要医用物资的企业,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

  五、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指导金融机构创新开展线上顾问、远程服务、网络贷款等,“一对一”了解疫情防控相关单位情况。对防疫领域的重点生产企业,提高信用贷款发放比例,扩大抵质押物范围,通过应收账款融资、供应链金融、商标贷、订单贷等方式提供资金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信贷还款安排,适当延后还款期限,减免相关手续费用。

  六、畅通财政专项资金快速拨付“绿色通道”。全市人民银行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主动与财政部门对接,搭建完善财库银一体协同工作机制,简化疫情紧急专项资金业务办理流程和手续,“特事特办、随到随办”。

  七、保障支付清算系统稳定高效运行。金融机构不断强化流动性管理,通过支付系统及时办理跨行疫情防控资金汇划和查询查复,确保疫情防控资金及时入账。

  八、提升银行账户服务便捷度。积极搭建防疫类银行账户业务办理“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和提交与防疫相关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部队、社会团体等非企业组织的核准类账户相关业务,简化流程,提供便利。优先受理与防疫工作相关企业的开户申请,保障账户“即开即用”,对已开立过账户的上述企业,允许在特殊时期先开户、后补交资料。

  九、确保电子支付服务便捷通畅。积极引导客户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化渠道,在线办理日常类支付结算业务,有效规避现场服务交叉感染风险。畅通支付结算渠道,做好相关商户的收单服务,对特定领域或区域特约商户实行支付服务手续费优惠,保证涉疫资金及时结算。

  十、安全高效办理外汇业务。针对防疫物资进口购付汇、相关资本项目收结汇等业务,特事特办,简化流程,先办理再报备。暂停办理捐赠外汇账户的开立申请,对无捐赠账户的境内受赠机构,直接通过其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办理捐赠资金的入账和结汇。取消防疫相关企业的借用外债限额,支持企业跨境融资。

  十一、做好现金服务安全防护。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对外付出的现金尽可能使用原封新券,暂时关闭ATM机、硬币兑换机等自助设备的现金自循环功能,减少现金传播病毒风险。对回笼的现金尤其是医院等单位的,重点消毒,统一处理。对回笼的发行基金先消毒处理再清点入库。

  十二、保障现金供应充足。全市人民银行对发行基金调拨加强管理,原则上只调拨原封新券,回笼完整券和残损人民币暂不调回。金融机构要合理调拨现金,对医院、居民社区以及应急建设项目等重点部位的现金供应,特事特办,着力保障重点领域现金需求。

  十三、提升征信查询的安全保障。加大宣传力度,为社会公众普及线上自主查询方法,分流线下查询人数。有查询权限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入机构,不得要求企业或个人自行提供信用报告。对自助查询机进行定期消毒,为窗口服务人员做好防护,保障防疫期间必要的征信查询服务。

  十四、做好金融风险的监测预警。充分发挥信息共享机制作用,加强与政府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全面掌控辖区的风险形势。日常监测尽量以非现场方式进行,监测信息尽量通过线上进行报送。金融机构要坚持发生疫情及时报告和重大事项及时报告的“双报告”制度,发现突发情况及时预警报告。

  十五、做好突发风险的应急处置。认真制定疫情期间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预案,密切关注流动性风险和信贷资产风险,一旦出现突出风险状况,第一时间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十六、优化金融统计服务。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政务信息公开电子平台按时公布临汾市存贷款数据,针对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等具有特定金融数据需求的部门,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办公机要等非现场方式提供数据,减少前往人民银行办理业务的频次。

  十七、妥善处理金融消费者咨询和投诉。金融机构合理运用咨询电话、网络系统等线上方式受理金融消费咨询投诉,简化处置程序,从速办理。全市人民银行积极倡导消费者通过非现场方式进行咨询投诉,针对12363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线、咨询投诉电话受理的维权事宜,积极回复,推动纠纷及时化解。

  十八、全面强化应急保障工作。建立健全疫情响应处置工作机制,制定科学可行的应急预案,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工作,确保全市金融系统政令畅通,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日报告”“零报告”,遇有疫情相关的突发事件,接报即报,全力应对。

  日前,全市金融机构根据人民银行《指导意见》的有关部署要求,已积极出台相关措施,主动作为,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践行金融业社会责任。


站内文章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x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临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版权所有 2019

主管:临汾市人民政府    承办:临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办:临汾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晋ICP备05003731号-1 网站标识码:1410000072

网站建设: 北京乾元大通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