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指明了重点任务和方向。与“十三五”相比,《规划》提出“重点强化科研领域诚信建设;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诚信化职业化发展;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弘扬诚信文化,建设诚信社会;推动信用服务市场健康发展……”更加重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走过极不平凡的2021,展望即将到来的2022,源点信用沿着“十四五”的主线继续向前延伸,梳理形成2022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大展望。
一、社会信用立法工作加快推进
与当前轰轰烈烈的社会信用实践相比,与社会各界对信用立法的热切期待相比,社会信用立法工作虽取得了明显进展,但其进程仍是显得相对缓慢,目前依旧是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阶段。可喜的是,截至2021年底,据不完全统计,已有41部法律、49部行政法规专门写入了信用条款。在地方层面,陕西、湖北、上海等近20个省(区、市)出台了省级社会信用地方性法规,10多个省(区、市)已提请审议或列入立法计划。迈入2022年,各领域专项法规中信用内容有望完善,地方信用立法有望提速,信用建设真正全面步入法治化发展轨道。
二、社会信用标准体系加速突破
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提出,“强化信用信息采集与使用等领域标准的制定实施;建立标准创新型企业制度和标准融资增信制度……”作为指导中国标准化中长期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无疑对于信用标准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而随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央网信办、科技部、商务部等10部门印发《“十四五”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建设规划》,2022年社会信用标准体系有望健全完善,在信用信息采集、归集共享、公开使用和信用评价、管理、应用及主体权益保护等标准方面迎来突破。
三、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深入推进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强调信用信息共享应用,通过扩大信用信息共享范围、提升信用信息共享质量、降低信用信息获取成本,将中小微企业融资业务最急需的纳税、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纳、进出口、水电气费等缴纳情况、不动产、知识产权、科技研发等共计14大类、37项信息纳入共享范围,并明确了共享信息的内容、方式、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间。随着国家高规格制度设计的路径明晰,2022年在《信用信息共享清单》的指导下,有望迎来全面发力、全面突破、全面融合的新阶段,加快形成互联互通、共享共用的新格局。
四、新型信用监管机制不断夯实
2021年6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强调,要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建立企业信用与自然人信用挂钩机制,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加快推进信用监管机制,在环境保护、人力资源、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等多个重点领域,推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落地落实。进入2022年,随着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深入推进,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助推营商环境优化,有助于塑造新的竞争优势,保持高质量发展始终走在最前列。
五、信用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近年来,各地方、各金融机构在深入推进“信易贷”工作过程中,呈现出了一站式服务、立体化画像、便捷化办理、多渠道分担等“信易贷”特色模式。随着国家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等一系列工作部署要求落实落地落细,以信用信息共享与大数据开发应用为基础,充分挖掘信用信息价值,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将得到进一步缓解。2022年,随着数据共享一体化、融资服务一体化、监测预警一体化、标准规范一体化的“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建设的步伐加快,强化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部门和地方以及银行等金融机构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创新效能将进一步彰显。
六、“信易+”应用场景推向纵深
随着“信易行”“信易游”“信易租”等“信易+”阵容的不断扩大,“信易保”“信易惠”“信易评”等创新场景的不断探索,“信易+”应用加快深入行业重点领域,突出信用惠民便企,加快形成行业管理部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多方合作的信用应用场景,“信易+”让生活更美好的愿景正逐步实现。随着各地、各部门“信易+”工作的落实、落细、落准,2022年,需要积极探索政府与社会互促、行政与市场共融的信用服务模式,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协调并优化资源配置,扩展“信易+”应用场景,丰富“信易+”激励内容,搭建多渠道、多元化的“信易+”应用体系。
七、信用经济发展迎来新机遇
李克强总理明确指出,“市场经济首先是信用经济,信用经济必须是法治经济。”2021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提出创建信用经济试验区,推进政府、市场、社会协同的诚信建设,在市场监管、税收监管、贸易监管、投融资体制、绿色发展等领域,推进以信用体系为基础的市场化改革创新。文化和旅游部启动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辽宁省大连市等14个地区入围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地区。进入2022年,在国家、地方和行业的大力推动下,信用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价值与作用将进一步显现。
八、数字化赋予信用建设新内涵
当前,数字经济正以新理念、新业态、新模式全面融入人类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各领域和全过程,给人类生产生活带来广泛而深刻的影响。透过2021年各地区陆续发布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浙江以建成信用“531X”工程2.0版为重点,打造信用数字化建设先行省;江苏省推进协同管理、集约高效、数据支撑和基础服务一体化信用信息系统建设;重庆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支点撬动数字化变革,不断增强社会信用作为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数字生活协同建设的强力纽带……在数字化改革的驱动下,信用建设将在跨部门多场景协同应用、一体化智能化平台、信用信息数据开放共享等方面,推动数字赋能、智慧协同、高效智治的数字信用体系的构建。
九、区域信用合作网络持续扩大
2021年,《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提出,推动信用一体化建设,逐步形成统一的区域信用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支持共同开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信用产品。《关于东北全面振兴“十四五”实施方案的批复》提到,从推动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出发,着力构建区域动力系统。加之已经形成示范效应的长三角、京津冀、大湾区、珠三角等区域,布局谋划更高水平的区域信用合作,建立健全跨区域协调共推机制,在跨地区规制共建、信息共享、监管共为、市场共育等方面有望再上新台阶。
十、聚焦信息安全和权益保护
当前,信用信息数据安全和信用主体权益保护面临严峻挑战。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发布施行,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数据安全和权益保护提供了基本遵循,具有重要意义。2022年,各地将进一步健全信用信息基础设施保护体系,在信用信息归集、存储、共享、使用等各环节强化安全防护。同时,社会信用综合管理部门、行业领域信用管理部门、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机构以及信用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异议处理、信用修复、投诉举报、责任追究等制度,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