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做好2023年第一季度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开评估的通知》要求,临汾市开展了全面自评估,根据自评结果对辖区内“迟报率”过高的县市区、市直单位进行了约谈。会议再次强调了上报时限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要求有关单位抓好整改,确保5月份开始“双公示”迟报率全部清零。
主管:临汾市人民政府    承办:临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办:临汾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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