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委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文件通报了全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果,复查确认了继续保持称号的山西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我县成功蝉联“山西省文明城市”荣誉称号。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惠民工程纳入中心工作,带领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优化城市功能,提升文明素养,坚持高位推动,持续完善体系机制,坚持宣传引领,不断凝聚创建合力,坚持精准发力,城市面貌持续改善,坚持创建为民,系列活动以文化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要,持续推动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