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坚持信用融合,“全链条”推进信用监管;坚持先行先试,推进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坚持守正创新,应对信用建设新风险新挑战,探索出一条河北省信用赋能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近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一级巡视员庞彦须就河北省市场监管领域信用建设情况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
坚持信用融合 “全链条”推进信用监管
近年来,河北坚持信用融合,以信用为手段不断提升行业监管和服务水平,“全链条”推进信用监管,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庞彦须介绍说,河北加大信用承诺制改革力度,推行容缺受理等服务措施,降低企业开办成本。2021年对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梳理形成了涵盖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等共计19类事项的《河北省市场监管局信用承诺事项目录》,并根据事项类型,分类采用了告知承诺、主动自愿型信用承诺和审批代替型信用承诺等方式。2022年印发河北省市场监管系统实施告知承诺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承诺代替申请材料1项、免于实质性审查7项。
“将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信用信息分步嵌入行政审批系统,实现了由常规监管向关口前移转变。”庞彦须说。
“在事中监管方面,河北省依托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和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全面推行基于信用风险分类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实现监管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庞彦须说,在登记事项监管、年报和信息公示等环节,对信用风险低的企业优先采用非现场监管、触发式监管等柔性监管方式,极大减少了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庞彦须介绍,事后环节,河北省严格执行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依托市场监管部门失信联合惩戒信息数据库,将联合惩戒措施实施落到实处。截至目前,依法将36.54万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6万户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加强与其他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建立“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落实《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健全信用修复机制,2023年以来依法将55725户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2577户企业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撤销54761条涉企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引导经营主体修复自身信用,服务经营主体发展。
坚持先行先试 推进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河北坚持先行先试,推进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庞彦须说,河北拓展年报“多报合一”范围,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税务局印发《关于做好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工作的通知》,采取“数据同源、信息共享”方式,税务部门将65.86万户企业年报中的8项数据信息共享至市场监管部门,通过让数据多跑路,有效减少企业重复填报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庞彦须说,河北探索建立了经营主体除名制度。参考北京等试点工作经验,结合河北省工作实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税务局出台了《关于在全省开展经营主体除名标记工作的通知(试行)》,对符合“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撤销设立登记,满6个月未办理清算组公告或者未申请注销登记的及经营主体因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满两年且近两年未申报纳税的”经营主体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河北)进行除名标记,督促经营主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和信用修复,逐步建立规范、透明、便捷、高效的经营主体退出机制,提升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水平,降低市场交易风险。
“此外,省市场监管局还指导石家庄市探索推行了企业信用风险预警,对异常注册、频繁变更、投诉举报等企业主要风险点实施监测;在保定市探索拓展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应用场景,主动为诚信企业在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方面提供信用‘金字招牌’”庞彦须说。
坚持守正创新 应对信用建设新风险新挑战
庞彦须坦言,信用监管在助力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推动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方面,还存在不匹配、不协调、不适应等问题。法规制度供给不足,信用立法位阶不高,信用修复、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法律支撑不充分。
“对此,河北始终坚持守正创新,应对信用建设新风险新挑战。”庞彦须说,河北将联合京津探索建立信用信息除痕机制,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针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三年、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满一年的企业,可申请进行信用修复;在对经营异常名录(状态)作出移出(恢复正常记载状态)决定满1年后,停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列入(标记)、移出(恢复正常记载状态)记录,内网继续保留相应记录。
庞彦须说,河北将探索开展企业信用风险预警,在改造河北市场监管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推动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常态化运用基础上,构建企业信用风险预警模块,探索利用信用风险预警监测等手段,提升防范化解各类潜在性、苗头性、趋势性信用风险能力。
“河北还将探索京津冀信用监管协同发展,按照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安排,会同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健全完善区域市场监管部门信用监管协同机制,共建信用京津冀。”庞彦须说,河北将贯彻落实《京津冀市场监管建设“信用京津冀”协同机制框架协议》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在信用监管标准统一、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机制建设等方面创新发展信用监管工具,探索信用赋能高质量发展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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