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金融检察微课堂:投资理财被骗的苏大爷怎么又踏入了洗钱陷阱?-信用临汾

【风险提示】金融检察微课堂:投资理财被骗的苏大爷怎么又踏入了洗钱陷阱?

日期:2020/8/24 0:00:00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阅读次数:0

分享到

去年,苏大爷因为轻信“理财顾问”瑶瑶而投资失败,损失惨重,用他自己的话说,“老婆本儿都赔进去了”,从此,他一蹶不振。

这一天,他在街上无意间看到了骗他买理财产品的瑶瑶,于是急忙追上去,要瑶瑶还钱。这次会发生什么故事呢?一起来看视频

检察官说法:什么是洗钱罪?

按照刑法第191条的规定,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提供资金账户,或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或通过转账等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或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可能构成洗钱罪。

此外,明知是上述七类犯罪之外的其他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掩饰、隐瞒的,根据刑法第312条的规定,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犯罪所得收益罪,也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预防洗钱违法犯罪小贴士

➤ 认真遵守反洗钱法规定,履行反洗钱义务,主动配合金融机构进行客户身份识别,切勿采取拆分大额现金存取等方法刻意规避监管。

➤ 不受利益诱惑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和银行账户、网络支付收款码。

➤ 拒绝他人使用自己银行账户、网络支付账号等流转来源可疑的资金。

➤ 积极举报洗钱违法犯罪线索。


站内文章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x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临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版权所有 2019

主管:临汾市人民政府    承办:临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办:临汾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晋ICP备2024037433号 网站标识码:1410000072

网站建设: 北京乾元大通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