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对运输物流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信用临汾

印发《关于对运输物流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日期:2017/12/28 22:09:39 |来源:信用中国 |阅读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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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系列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要求,建立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加快推进运输物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交通运输部、中央编办、中央文明办、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国务院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联合签署了《关于对运输物流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关于对运输物流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pdf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

  交通运输部

  中央编办

  中央文明办

  公安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国资委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航局

  国家邮政局

  2017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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