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洪洞县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方案》的通知
洪政办发〔2020〕4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关于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洪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洪洞县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推进我县农业机械化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山西省“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和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2020年“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通知》(晋农机发〔2020〕1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适应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和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的新要求,牢固树立科学、安全、和谐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事故、保障安全、促进发展”的原则,以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为目标,以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乡镇、村、户为载体,加强农机安全宣传,落实农机安全责任,强化农机安全监管,构建协调配合机制,进一步改善农机安全生产基础,增强农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有效减少和避免农机事故发生,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我县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组织领导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洪洞县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邱 波(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俊青(县政府重点工作服务中心主任)
席青松(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师珠宝(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贾宏海(县农业机械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闫晋洪(县财政局局长)
苗合意(县教育科技局局长)
杨柴林(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常 智(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机发展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贾宏海同志兼任,负责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的日常工作。
农机部门负责全国“平安农机”创建中的协调、指导、督查、信息上报等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农机安全生产和创建工作经费保障工作;教育部门与农机部门一起制定道路交通和农机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对中小学生开展农机安全知识教育;交警部门负责农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处置工作;融媒体中心负责“平安农机”创建的宣传报道工作,全方位、多渠道宣传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营造良好创建氛围。各乡镇负责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农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两大机制,根据创建目标和标准,建立协调机制,高标准完成创建任务。
三、创建目标
农机安全生产政府重视程度和社会关注度不断提高,部门配合密切,工作机制健全;农业经营服务组织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应急管理体系更加健全;农机安全监管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农机监理装备、安全基础设施和基层监管网络更加健全;农机安全生产氛围更加浓厚,为民服务理念进一步增强,惠民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驾驶操作技能普遍提高,农机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显著减少;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三率”(年检率、注册登记率、农机驾驶人持证率)水平逐年提升,农机事故持续下降。
县域内示范乡镇比例和示范乡镇辖区内示范村比例均达到40%,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检验率和驾驶人持证率均达到86%以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事故万台死亡率控制在3.0以下。示范乡镇和示范村的设立,依据创建标准,综合农业生产基础、农机化水平、全县区域布局等因素确定。
四、方法步骤
1、安排部署阶段(2020年4月底前)。成立洪洞县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工作,按照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申报条件,层层落实责任,细化指标,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2、创建实施阶段(2020年5月1日-6月30日)。紧紧围绕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这条主线,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农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两大机制;筑牢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三大防线;落实创建活动与农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创建活动与促进农机化健康发展相结合、创建活动与农机监理规范化建设相结合、创建活动与农机合作组织建设相结合等四个结合;实现农机安全事故防范措施有新突破、农机安全监管能力有新突破、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和群众安全意识有新突破、农机安全技术装备和农机驾驶人考试技术装备建设有新突破、农机安全信息化建设有新突破。
各示范乡镇、村,按照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标准,从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设备添置、运行机制、制度建设等方面加强建设。
3、督导检查阶段(2020年7月1日-7月31日)。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标准,逐乡镇、逐村、逐户开展督导检查,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创建任务。及时总结创建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完善和整理好相关资料。
4、验收申报阶段(2020年8月底前)。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领导小组负责开展自查自评自验工作,向省、市有关单位申报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和全国农机安全监理示范岗位标兵。按照省级农机和应急管理部门的核查要求,按照农业部和国家应急管理部现场核验标准,全面完成创建工作。
五、创建标准
(一)“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创建标准
1、乡镇政府高度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设有1-2名农机安全监理员。将农机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职责范围,积极协助县农机管理部门做好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与示范村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开展创建“平安农机”示范村、示范户活动成效显著。
2、积极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学习活动场所不少于50平方米,每年组织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学习少于4次。固定标语8条,定期发放宣传材料。
3、农机安全生产措施到位。农机安全生产制度健全,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台账和农机事故档案规范齐全。根据农业生产及农事活动特点,在辖区内组织开展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
4、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检验率、驾驶人员持证率均达到90%以上。
5、农机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不发生较大以上农机事故,杜绝死亡事故发生。
(二)“平安农机”示范村创建标准
1、村民委员会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明确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积极协助乡镇政府和农机管理部门做好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与农机户签订农机安全责任书。
2、农机安全生产措施到位。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台账、安全学习记录完整。农机安全生产制度健全。积极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明确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学习活动地点,活动地点不少于50平方米,有固定标语,组织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农机安全生产经验交流和学习教育活动。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和操作技能。
3、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检验率、驾驶人员持证率均达到90%以上。不发生较大以上农机事故,杜绝死亡事故发生。
(三)“平安农机”示范户创建标准
1、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农机安
全操作规程驾驶操作,不违法载人,不超速超载,不酒后驾驶,无违章记录,无农机责任事故。
2、农业机械牌证齐全,机具技术状态良好,按时参加
年度检验。
3、农机安全意识强。积极带头参加农机管理部门、乡镇、村组织的农机安全教育等活动,认真学习、宣传农机安全生产知识。
4、具有熟练驾驶操作和维护农业机械的技能,农机作
业质量好、服务态度好、经济效益好,在群众中满意度高。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脱贫攻坚的决胜之年,现代农业和农机化快速发展对农机安全生产提出更高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示范创建与乡村振兴战略、安全生产达标有机结合,将农机安全生产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县全国“平安农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形成创建合力。严格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方案,明确任务,细化措施,狠抓落实。(三)广泛宣传,强化督查。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全国“平安农机”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安全生产咨询日和“六个一”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农机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县全国“平安农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示范乡镇、村实行动态管理,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或有群众反映投诉的,经调查属实后,取消示范乡镇、村资格。
主管:临汾市人民政府    承办:临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办:临汾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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