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1月14日15时许,浮山县公安局天坛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海阔医院有从疫情高风险区域返乡人员闹事。接到警情后,我局天坛派出所立即佩戴防疫装备出警。
经查,2021年1月14日15时许,张某某酒后到海阔医院探望病人,因自己的行程码有近期出行河北(高风险区域)的记录,医院的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禁止其进入医院,张某某便与海阔医院的工作人员发生争吵,情绪激动,严重扰乱了海阔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民警到达现场将张某某传唤带离现场时,与张某某同行的马某某拉住出警车门不让其上车,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鉴于以上行为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张某某处以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对马某某处以罚款二百元之处罚。现已全部执行。
在此浮山公安郑重提示: 当前正值全力抗击疫情关键时期,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检查工作,服从指挥,听从安排。疫情期间对阻碍执行职务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查处,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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