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社会信用条例》,紧紧围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以开展信用提升行动为切入点,强化诚信文化建设,积极发挥信用机制对优化营商环境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提升市场整体诚信水平,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全面服务市场主体,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打基础抓宣传培训,加大信用培育力度
1.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加强市场主体信用建设。一方面,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质量月等重要节点,加大《山西省社会信用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等信用监管法规规章的宣传培训力度,持续普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知识,提高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和参与信用建设的意识。另一方面,加强信用监管培训,采取集中授课、以干代训、经验交流等方式,全市市场监管开展教育培训39次,确保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全面了解、掌握和使用信用监管制度工具,切实提高基层监管人员履职能力和水平,确保信用政策红包“精准滴灌”市场主体。带动形成“守信、塑信、复信、用信”的社会氛围,引导市场主体加强自身信用建设,强化信用意识。
2.积极推动社会共治,变部门行为为社会行为。“人无信不立,企无信不兴”。积极支持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参与市场主体信用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市场主体与监管部门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构建行业自治、企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部门联动,同向发力,积极指导企业信用建设。
3.积极发挥信用机制作用,开展信用合规建设。一是积极发挥信用机制作用,开展信用合规建设。指导大中型企业加强自身信用合规建设,将遵守信用监管法规政策、守信践诺履约、遵守国家廉政法规等内容纳入企业合规建设内容,引导市场主体厚植诚信理念。二是积极支持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参与市场主体信用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市场主体与监管部门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构建行业自治、企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
二、突出重点抓创新监管,拓展信用服务宽度
1.做好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推动监管关口前移。在年报精细化管理、日常监督检查、信用惩戒等环节,根据行业区域及监管对象实际,采用电话通知、上门走访等方式,向信用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发布信用警示提醒和指导,推动信用监管由事后惩戒向事前预防延伸。电话告知户数17007户,短信提示65000条,上门走访3398户。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依法处置企业风险隐患,引导企业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依法诚信经营。今年以来,全市通过电子显示屏、门户网站、微信等平台开展年报宣传,并拍摄年报流程小视频,方便市场主体直观了解填报方法和失信产生的后果;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基层所还通过食品安全协管员把年报相关政策宣传到各村,扩大年报工作公众知晓度;与行政审批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积极沟通组织培训宣传活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个体工商户、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年报工作。
2.加强信息归集共享,强化信用信息应用。对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以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录入公示,积极推动建立情况通报、信息共享、检查结果互认互用等机制,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和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促进社会共治,积极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截止目前,全市涉企信息归集公示463504条,其中:行政许可453605条、行政处罚5679条、抽查检查4220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12091条,形成了“一网归集、信息共享”“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
三、重效能抓信用服务,提升信用环境温度
1.开展差异化监管,提升监管效能。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按照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使监管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提高监管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在年报和信息公示等环节,对信用风险低的企业优先采用非现场监管、触发式监管等柔性监管方式,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部门联查抽查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应用率达到94%。
2.优化信用修复服务,助力企业发展。加强信用修复指导,主动向社会公布信用修复服务热线电话,及时解答涉及信用修复条件、途径和程序等问题,帮助失信市场主体重塑信用,恢复正常生产经营。优化信用修复机制,创新信用修复“零跑腿”“异地办”服务,对无法当面提交材料的市场主体推行“网上办”“邮寄办”;建立互认机制,实现外部门处罚信息修复“网上移”“网上办”。全市帮助8608户市场主体移出异常名录(企业2474户,个体户6134户),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3.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激发企业活力。为使市场主体减轻受疫情影响,快速恢复生产,服务市场主体发展,针对无故意未年报的各类市场主体,引导重塑信用,纠正失信行为,有效激发活力。2022年7月1日开始对市场主体逾期年报行为实施包容审慎执法,给予市场主体宽展期并免处罚,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全市共有4861户市场主体及时主动纠错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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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临汾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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