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山西省社会信用条例》 有关情况的发言提纲-信用临汾

关于贯彻落实《山西省社会信用条例》 有关情况的发言提纲

日期:2023/10/19 17:27:20 |来源: |阅读次数:0

分享到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山西省社会信用条例》为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综合性、基础性法规支撑。我们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一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决打击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构成犯罪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通过办理批准逮捕和出庭公诉业务,加大对失信犯罪案件惩罚力度,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形成对失信者的联防制约和惩戒机制合力。同时,强化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与部分行政执法机关建立了联席会议机制,会商和指导行政执法机关有效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证据收集、案件定性和法律适用等焦点问题,确保涉嫌犯罪案件及时进入司法程序。

二是积极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充分发挥检察建议效能,依托办案,积极深入研究执法办案中具有普遍性、代表性问题,坚持工作多向前走一步,实现由“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的拓展,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社会信用信息管理,督促健全完善内控管理、及时提醒案发单位堵塞漏洞、完善制度,促进单位规范管理。同时,积极推广信用的社会化应用,协助开展个人犯罪记录查询,为相关部门履行职能提供司法助力,促进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协同共享,共同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是积极开展“阳光检察”工作。大力推进信息公开、检务公开,提高司法透明度,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司法公正,维护检察公信。注重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联系,邀请参加检察开放日,及时答复代表建议、委员提案。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邀请参与听证会、专题调研等活动,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让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到检察机关的为民初心和法律的公平正义。

四是切实加强诚信宣传教育。以廉政文化建设为契机,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诚信主题党日活动,普及信用文化和知识,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大力培养社会诚信意识,不断提高全院干警诚信道德素质。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精神,宣传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诚信美德,突出诚信规范的价值观。今年以来我院未发生失信受惩戒情况。同时在人员录用过程中,将个人信用作为考察的重要项目。

五是抓好社会信用宣传工作。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传播途径,增强群众对社会信用体系的了解、认识。同时,依托12309检察服务大厅对外的工作优势,加大对守信便利、失信惩戒的宣传,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引导群众知信、守信、诚信。

下一步,我们还将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部署要求,充分借鉴先进单位的经验做法,加大诚实守信的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和诚信创建活动,积极推进社会信用文化建设,提高检察工作信用度,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信用环境,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检察机关高质量发展。


站内文章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x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临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版权所有 2019

主管:临汾市人民政府    承办:临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办:临汾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晋ICP备2024037433号 网站标识码:1410000072

网站建设: 北京乾元大通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