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山西省社会信用条例》贯彻落实座谈会 发言稿-信用临汾

临汾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山西省社会信用条例》贯彻落实座谈会 发言稿

日期:2023/10/19 17:48:27 |来源: 临汾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阅读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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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

大家好!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办关于《山西省社会信用条例》贯彻落实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近年来,我办信用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发改委的精心指导下,坚决贯彻国家、省、市关于信用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信用工作是基本的社会规范,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扎实做好人防领域信用工作,助推全市国动(人防)高质量发展全面提质提速。

一、基本情况

临汾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作为市级国防动员和人民防空工作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国防动员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组织指导城市国防动员建设,组织指导城市人民防空演练和疏散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县(市、区)国动(人防)业务工作,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宣传教育等。

在履行这些职责的过程中,我们始终将信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国防动员工作是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人防工程是城市的“生命线”,对于维护国家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坚持以信用管理为抓手,不断加强人防工程建设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的信用建设,积极推进人防工程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着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为全市国动(人防)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信用工作推进情况

1.加强信用宣传教育。我们通过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信用知识培训,普及信用知识,提高全员信用意识。同时,我们还建立了国动(人防)信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将信用知识纳入干部职工培训计划和普法教育内容,不断加强干部职工的信用道德和信用意识教育。

2.开展信用评级评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临汾市人民防空工程领域信用管理办法》,对人防工程建设、使用相关从业单位开展信用评级评价工作。通过对从业单位的信用记录、经营能力、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综合评价,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对从业单位实行分类监管和差别化管理。

3.持续做好“双公示”工作。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后,我办的监管服务职能主要是做好人防工程建设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在监管服务过程中,及时将从业单位的相关信用情况通过“双公示”“互联网+监管”等平台向社会进行公示。

4.加强内部监管和自律建设。相继修订完善了《行政执法管理办法(试行)》《行政执法用语规范》《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文书示范文本》《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使用管理办法》《人民防空工程领域信用管理办法》《人民防空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评查办法(试行)》《人民防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规范管理办法》等相关内控制度,不断加强自身信用建设和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

虽然我们在信用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深知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和改进: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用管理相关制度,不断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2.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信用工作合力;督促各县(市、区)国动部门加强信用工作建设。

3.深入开展信用评级评价工作,完善评价方法和标准,提高评价结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4.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模式,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信用工作培训,为全市信用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提质提速作出新的贡献。

汇报完毕,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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