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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翼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全县市场主体2023年度年报公示的通告

日期:2024/4/30 15:30:59 |来源:临汾市翼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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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做好全县市场主体2023年度年报公示的通告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就做好全县市场主体2023年度报告工作通告如下:

一、年报公示的主体

凡于2023年12月31日之前,在翼城县设立登记注册的各类市场主体(包含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均应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2023年度报告。

二、年报公示的时间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报送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三、年报公示的内容

(一)企业年度报告内容:

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该项可选)

(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内容: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2.生产经营信息;3.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4.联系方式等信息;5.市场监管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内容: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2.生产经营信息;3.资产状况信息;4.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5.联系方式信息;6.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

四、年报公示方式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网址https://sx.gsxt.gov.cn/index.html)的“企业信息填报”模块报送。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 报送年度报告或向辖区市场监管所提交纸质版年度报告。

五、未按时年报的后果

1.未按时进行年报的市场主体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若满3年企业还未移出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市场监管部门每年都会按照一定比例抽取一定数量的市场主体作为公示信息检查对象,检查公示信息真实性,发现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3.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后,企业将不能贷款、投资、出入境、参与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严重影响个人发展;

4.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后,企业法人等在进行注册新公司、经营、从业任职资格等将被限制;

5.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后,在企业与他人合作时信用将会遭到质疑,严重影响公司的长远发展。

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规定,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特此通告

 翼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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