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翼城县税务局 关于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工作机制的通知-信用临汾

国家税务总局翼城县税务局 关于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工作机制的通知

日期:2020/11/5 17:58:36 |来源:翼城县发改局 |阅读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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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翼城县税务局

 

信息公开选项:不予公开                  税函〔2020〕21



国家税务总局翼城县税务局

关于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工作机制的通知

县局各股室、分局、所::

为全面落实省政府、市政府、省局关于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全县税务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县局研究决定,成立国家税务总局翼城县税务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组  长:郝志刚  县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原永红  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纳税服务股、法制股、税政股、征管股、社保股、信息股、一分局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研究贯彻落实省政府、市政府、省税务局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部署;审议本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内容、形式等;检查、指导、督促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和处理其他涉及信用体系建设的事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原永红  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主任:裴春艳  纳税服务股股长

成  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承办人

联络人:行昭烨  纳税服务股科员

主要职责:办公室设在县局纳税服务股,作为本单位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牵头科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本单位与上级有关部门、各相关部门的关系;研究提出做好本单位纳税信用评价工作的相关措施;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信息技术保障工作由信息股负责。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信用建设工作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税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跨部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密切沟通协作,共同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国家税务总局翼城县税务局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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