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网上购物需警惕“虚构原价”陷阱-信用临汾

【风险提示】网上购物需警惕“虚构原价”陷阱

日期:2020/11/19 0:00:00 |来源:人民日报 |阅读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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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冯先生在某科技公司经营的电商平台购买“台式机电脑内存条”4件。该商品详情页面上载明:“价格2199元,促销价1799元,今日特价,本店活动满200元减5元”,实付款1794元。在购买时,客服告诉冯先生2199元是原价。但之后冯先生发现价格始终没有回归原价,感觉受到欺诈,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科技公司3倍赔偿。

法院认为,该科技公司在商品详情页面没有对标示价格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且该公司客服回复也表明2199元为商品原价,会误导消费者认为该商品有按照2199元进行销售的成交记录,属于虚构原价、虚假优惠的行为,构成价格欺诈。此外,该科技公司将1799元标注为促销价,传递出优惠幅度信息。虚假标注价格足以使消费者对优惠幅度产生错误认识,进而产生购买意愿,故本案所涉价格欺诈行为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最终法院判决该科技公司对消费者予以3倍赔偿。

法官说法

“虚构原价”是指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标示的原价是虚假、捏造的,并不存在或者从未有过交易记录。国家发改委发布的《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中明确,经营者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诱骗他人购买的,应属价格欺诈行为。法官提醒,商家在进行产品宣传时,不能违背法律和公序良俗,应与产品实际的功能、质量相符,不能实施价格欺诈或作虚假宣传。

法官提醒,消费者在参与商家促销活动时应尽量避免冲动消费,秉持诚实信用原则进行网购。如果出现非消费者原因导致的问题,可以依照合同约定解决。同时,消费者也应尽量保留交易快照、沟通记录等证据,以便后续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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