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会议精神的工作安排意见-信用临汾

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会议精神的工作安排意见

日期:2017/3/9 9:41:16 |来源:太原市人民政府网 |阅读次数:0

分享到

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会议精神的工作安排意见

 

并发改财字[2016]147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会精神,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大会部署任务,明确下一阶段工作安排的时间表、路线图,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下面,对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近期的重点工作提出安排意见。

一、落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根据国家和省工作安排,要求年底前完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面转换工作,做到“增量公示”和“存量转换”两个到位。为加快推进工作落实,请相关单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统一代码要做到全面公示。赋码单位新增赋码信息、存量代码转换信息要通过部门网站或行业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同时要及时向太原市发改委报送。二是赋码单位要摸清不同机构类别存量代码底数,加强对各县(市、区)系统部门工作落实的督促和指导,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推进举措,加快落实统一代码,及时向市发改委反馈进展情况。同时,各县(市、区)发改局也要牵头抓好本级相关单位工作的协调推动和落实。

二、保质保量归集共享信用信息

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全国各省区市信用信息共享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从信息数据的数量、质量、覆盖范围和更新频率上都提出了较高要求,在纵向上要与全国平台实现数据库对接,向下覆盖各市县,在横向层面要与各部门业务系统全对接。目前,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项目已完成初验,接入第一批15个省直部门,开始试运行。太原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方案也在着手设计和建设,目前,在市级平台建成之前,请各部门在健全本行业信息管理系统、强化信息归集整理的基础上,先以文档(或光盘)等形式将信息报送市发改委(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认真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工作

“双公示”工作是国家去年布置的一项重点工作,并且要求今年一季度前,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的工作要全部到位,相关信息要通过省级平台报送到国家平台。总体来看,太原市无论是“双公示”信息的报送量,还是“双公示”工作在各县(市、区)及部门的覆盖范围,离国家和我省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因此,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大工作力度,避免在检查时出现工作被动的情况。市发改委也会在国家、省抽查检查之前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评比,督促和帮助改进工作。

四、加快推进信用记录建设全覆盖

国家要求年底前必须实现所有领域信用记录全覆盖。请各部门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完善本部门政务信用信息目录,并围绕信用信息登记、披露、共享、使用以及异议处理、信用修复等各环节,建立健全部门信用记录制度,明确信用信息管理流程,加强信息分类管理。请各单位于9月20日前,将信用记录建设情况和方案、确认或梳理出的目录正式反馈太原市发改委,在今年年底前务必实现本领域信用记录全覆盖。各县(市、区)政府要比照市级,加快组织本级政府部门梳理信用信息目录。

五、把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渗透到日常工作

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是国家第一份关于信用联合奖惩的规范性文件,各单位要贯彻落实好国务院33号文件和国家多个信用联合惩戒备忘录,研究把激励和惩戒措施纳入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流程中。此外,各部门要在审核的基础上每月向太原市发改委(太原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1—2个激励和惩戒案例,,下一步将把联合激励惩戒案例的报送情况列入对各单位考核的内容之一。最近,国家发改委、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央文明办等29个部门签署了《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合作备忘录》),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在项目管理、税收服务、融资授信、进出口等18个领域实施41项守信联合激励措施。请市国税局、地税局会后,将我市A级纳税人名单推送给各有关部门,共同采取激励措施,让守信者真正受益,推动诚信社会的建立。

六、抓紧建立切实管用的红黑名单制度

各部门特别是参与实施联合惩戒备忘录的各部门,要积极研究建立完善行业红黑名单制度,规范各领域红黑名单的产生和发布,建立健全退出机制。同时在依法依规、保证准确的基础上,推出诚实守信典型案例和违法失信典型案例,加强联合奖惩。请各部门于9月20日前梳理完成本部门红黑名单制度建立情况,反馈市发改委。对尚未建立或需要修订红黑名单制度的,请于9月30日前提出草案,反馈市发改委。

七、深入开展示范试点

目前,食品生产经营、药品生产流通、融资担保、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环境保护、建筑市场等七大重点领域作为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行业试点,在组织体系建设、配套制度建设、信用信息归集和评价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总体来看,示范带动的作用还不明显。因此,各重点领域要首先在信息报送、案例报送以及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上发挥表率作用,还要总结经验和不足,拿出一些有特色、可复制的做法,为其他领域或单位做出示范。

八、高度重视城市信用状况监测考核排队

国家发改委委托中经网建设了城市信用监测系统,开展对36个副省级以上城市、259个地级市城市信用状况的大数据监测,主要是以实际发生并在媒体公开的信用事件为基础,综合信用制度建设情况、信用信息公开程度,以及政府反馈等方面的情况,每月进行动态的评分和排名。省会城市排在后三名,地级市和县级市排在后10名,要约谈市政府负责人。请各县(市、区)、各部门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一是要积极向市发改委报送信用奖惩案例和信用信息数量,加强信用信息共享;二是要努力改善信用环境,加强政务公开、加强行业监管、加强联合奖惩,形成信用建设合力,减少失信事件,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九、开展与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协同监管

信用建设工作量大,单纯依靠政府部门很难完成。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要积极发挥社会化信用服务机构的作用,让机构真正参与到行业信用建设与信用监管中。一要主动创造需求,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国家和我省在行政审批、招投标、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等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报告的要求,培育信用服务市场,壮大信用服务机构。二要把政府部门掌握的可公开的信用信息向机构开放,促进信用信息大数据的开发利用。

十、建设开发好各级政府部门网站

“信用中国”网站已经发挥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国家发改委要求地方各级政府部门网站都要与“信用中国”网站联通,省里“信用山西”网站已投入运行。我们将组织各部门、各县(市、区)网站与“信用中国”网站的联通工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部门网站要保证有足量信用信息报送市发改委(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抓好信用信息产品开发,不断满足社会对信用的要求。

 

 

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8月30日


站内文章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x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临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版权所有 2019

主管:临汾市人民政府    承办:临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办:临汾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晋ICP备2024037433号 网站标识码:1410000072

网站建设: 北京乾元大通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