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现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对《山西省社会信用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做一个简要汇报: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加大《条例》宣传贯彻。自《山西省社会信用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市金融办党组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和使用,组织相关科室对《条例》进行了专题学习,我们还组织13家银行业金融机构、13家小额贷款公司、10家融资担保公司、11家典当行业务负责人就如何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的运用《条例》进行了专题培训,确保《条例》学习贯彻推广到各机构,扩大使用效果。
二是多措并举,加快完善信用体系建设。我们积极争取省级地方征信平台首批在我市落地应用,发挥平台“信息聚集+征信支撑+融资撮合”三位一体的融资信用服务功能和作用,助力提高中小微企业的贷款可行性,降低融资成本。此外,通过进一步扩大数据归集范围,推进信息依法共享,为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融资提供多元化、集成化的征信服务,为我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征信新动能。
三是加强监管,有效提升信用信息的使用效果。根据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工作安排,我办每年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地方类金融机构开展监管分类评级、年审等工作。根据发现违规情况的多少,按照A、B、C、D、E对各机构进行分级,其中A级最好,E级最差。从今年起,我办将陆续对地方类金融机构监管评级结果作为信用信息推送各相关部门,截至目前,已将2022年度全市10家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管分类评级信用信息通报给全市各银行机构,方便各银行机构了解融资担保公司的经营活动情况,指导开展与融资担保公司的合作起到了关键作用。
下一步,市金融办将继续扩大对监管机构信用信息的采集和使用,为金融机构提供地方类金融机构更为准确和全面的信息,从而减少信用风险,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和营商环境。
2023年10月12日
主管:临汾市人民政府    承办:临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办:临汾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晋ICP备2024037433号 网站标识码:1410000072
网站建设: 北京乾元大通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