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建设万里行】守诚信美德 建设信用体系-信用临汾

【诚信建设万里行】守诚信美德 建设信用体系

日期:2019/7/11 8:55:54 |来源:《山西日报》 |阅读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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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海鸥

打的不付车费下车逃之夭夭

6月30日下午,长治市出租车司机郭某民在市区大庆路搭载了一位男青年到壶关县城,两人说好了租车费50元。40分钟后到达目的地,男青年下车时,后方正好有辆大卡车跟随。为了避免停在路口造成交通拥堵,出租车司机让这位小伙先微信扫码,下车后再支付车费。

然而,出租车司机万万没想到,这位男青年下车后并没有履行支付承诺,出租车司机收到的提示是:支付失败。等出租车司机缓过神来,乘车男青年趁机早已消失在茫茫人流中。

“这个人看上去风度翩翩的,我选择相信他,他就这么不拿自己当回事,人无影了,哪里去找,报警吧,实在不值得。男青年戴着眼镜,看着斯斯文文的,居然是这种人。”出租车司机郭某民给笔者讲他的遭遇时怒火难息,不停地向我抱怨:“以后,还敢轻易相信他人吗?贪这点小便宜,能让自己发家致富?……”

诚信三冬暖,失信三伏寒。当信任完全被颠覆,男青年的失信行为不仅让出租车司机感到心寒,也一定会遭人唾弃。

秦风明 秦宁

小伙假证上路交警当场查处

6月9日晚,平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石城中队的民警在324省道石城执法检查站开展查处酒驾、毒驾、涉牌涉证及其他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

当晚9时40分,一辆车牌号为晋DGP99X的白色小轿车由西向东驶来。民警将车拦停后,在对驾驶人所持证件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耿某某所持有的驾驶证有很多疑点,该证副页纸质粗糙,怎么看都不像是真的。

当民警问驾驶人耿某某在哪个驾校学的驾驶证时,耿某某支支吾吾,只说是在长治学的,具体哪所驾校却回答不出来。民警随即就其驾驶证的证号在网上进行了调取,结果发现耿某某所持有的驾驶证是伪造的假证,耿某某的行为属于无证驾驶和使用假证双项违法。

面对着铁一般的证据,耿某某不得不低头承认说,自己通过长治市街头小广告上的电话号码,花了几百元买的驾驶证,并且一年多了也未被查出来,满以为能够蒙混过关,却不料被民警识破,此时此刻,耿某某一脸沮丧,后悔莫及。

民警依法对耿某某无证驾驶罚款2000元、使用假证罚款5000元并没收假证。耿某某还将被依法行政拘留。

秦旭东

贷款时信誓旦旦 还款时躲躲闪闪

贷款户到期不还款还耍赖是令金融部门头痛的事。对这个问题,今年5月份以来,新绛县信用联社执行有关政策,与县人民法院联合出击,采取专项执行“老赖”的行动,对全县多名“老赖”进行强制执行。

家住新绛县新世纪小区的李某,于2014年12月3日在龙兴信用社贷款10万元,当时他信誓旦旦地说:“放心,我的贷款到期日为2015年12月2日,到期一定归还。”新绛县信用联社客户经理认为:一是过去李某贷款用于个人经商,还讲信用。二是这次贷款数额不大,就让他贷了款。谁知,贷款到期后,信贷员多次上门催收,李某总是借口推脱不还。于是,信用联社在多次催收无果后,根据李某的情况,于2016年3月4日在新绛县人民法院对该笔贷款立案起诉。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多次传唤李某,其故意躲避,拒不配合,与信用联社和法院工作人员玩起了“猫躲躲”。在专项执行“老赖”的行动中,信用联社客户经理与法院工作人员再次出击,于5月15日早6时提前侦查,确定其在家中后,法院工作人员将其从被窝里叫醒,实施拘传。经过协商,现场归还现金2000元,李某承诺分期归还贷款,使这一久拖不决的贷款得到解决。

梁冬 张克辉

一家诚信经营 一家支吾糊弄

太原市民杨明英女士最近在两家餐厅用餐时遇到两种情况,一家诚信经营,一家支吾糊弄。

6月15日下午,杨女士到学府西街办完事正好到了用晚餐的时间,就来到附近的“稻食汇美食餐厅”,她点了一小碗紫薯燕麦粥、一个包子。当喝了几口粥时,她发觉不对,点的是紫薯燕麦粥,怎么一粒燕麦也没有,全是大米。她把端饭的女服务员叫来,问是否弄错了,对方说不知道,叫来了一个男服务员,他支吾了一会儿说:“可能当初电脑给输错了吧。”这时端饭的女服务员说:“原来叫紫薯养颜粥,不知怎么成了紫薯燕麦粥。”喝一碗粥,有了好几个叫法。杨女士说,钱不多,关键是感觉上当了,给我开的小票上显示是紫薯燕麦粥,花的紫薯燕麦粥的钱,结果喝的是紫薯大米粥,两种粥价格肯定有差异,一般客户不注意,商家可能就钻这个空子挣差价。

隔了两天,杨女士和3个朋友到许坦街一家餐厅用晚餐。点了4碗粥,几个包子和凉菜。结账时服务员告之:“今天是会员日,所有会员喝粥全免费。”几个人当时都很吃惊,就在一起议论:咱们并不知道今天是会员日,如果结账时,服务员不告之,钱也就付了,这种商家可是不多见。

真仪

街头流动摊贩 缺斤短两不鲜见

一天晚上,家住大同市区的王梅女士在马路边的流动摊贩处买水果,摊贩称好后说是2公斤。走在回家路上,王梅总感觉重量不够,于是就又到了另一家商铺复称,结果一称缺了好几两。有几位朋友表示都有过类似经历。

街头流动摊贩是服务居民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其必须规范、热情和诚信。遗憾的是,少数流动摊贩诚信意识缺失,有的缺斤短两,有的以次充好,结果不仅是侵害了群众利益,更损害着社会形象。究其原因,一是流动摊贩自身素质不高。这些摊贩大多来自农村,文化程度不高,为了多挣钱,个别摊贩就动了歪心思,能哄一个是一个。二是诚信教育缺失。流动摊点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因此应将诚信意识深印脑中,唯有如此方能赢得顾客、站稳脚跟。但由于相关部门的诚信教育存在漏洞,导致了一些流动摊贩诚信经营的意识缺乏。三是相关部门管理力度不够。一些地方执法部门对流动摊贩管理存在时松时紧现象,上面要求了,就紧一紧;上面不问了,就又放松不管了,没有建立起一套严格的定期强制校准计量称重制度或规定。

张玉

诚信建设必须“两手抓”

我们常讲,做人、做事要守信用。守信用的要求对于当事人是一种约束,当然没有放任自流来得舒服,但它有助于维护他人的合法权益,有助于改善守信双方的关系,有助于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相反,若人人都不守信用,其后果实不敢想象。

拿本专栏案例来说,像贷款后“躲猫猫”恶意逃废债行为,类似现象一旦多了,危害到的可能是广大存款人的利益,特别是在银行资金有限、放贷趋于审慎条件下,如此不诚信的行为还将加剧其他市场经营者贷款难、贷款利率高的困局;至于不具备驾驶资格者持假证上路的行为,其给路人生命财产安全带来的巨大风险,更是可想而知。对于这两种行为,执法者适时出手,依法采取严厉措施。

即便,专栏案例中诸如乘坐出租车伺机逃费、街头摊贩缺斤短两、餐饮支吾糊弄便宜粥卖出高价钱,不诚信者的行为看起来只是让对方吃了点小亏,造成的直接危害并不算大。但需要指出的是,凡此行为若不能及时得以应有惩治,未免进一步助长这些人的侥幸心理,令之在今后愈益放松自我约束的底线,不断做出更为出格的事。如此发展下去,“量变”形成“质变”,因不诚信而遭致的道德谴责最后演变成为践踏法规“雷区”的违法犯罪行为,亦非没有可能。可见,诚信建设需要抓早抓小,需要防微杜渐,这是对社会上所有人的一种保护,是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稳步前行的有力促动。

近些年来,为了督促人们主动践行诚信,远离失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曾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各地也尝试将相关领域的不诚信者列入“黑名单”,采取种种形式的联合惩戒,从施行情况来看,营造了“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社会氛围,有力震慑了一批不诚信者,取得了较好成效。

诚信建设固然要一手抓惩戒,可还需要另一手抓激励。国家发改委6月3日发布的《关于对模范践行诚实守信个人实施联合激励加快推进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拟对模范践行诚实守信个人给予15项联合激励举措,给我们更多人描绘了一个光明未来。此前,还有杭州、厦门、南京等地推出各种城市信用分体系,努力培养人们“积信有好报”意识。

相信通过惩戒、激励“两手抓”,往后,坚守诚信美德者会越来越多,本专栏曝光的负面事例则将不断减少。

周慧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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